标准概述
GB 42590-2023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》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发布实施。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产品安全要求,并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,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。
术语和定义
-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:没有机载驾驶员操作的民用航空器。
- 电子围栏:为防范无人机侵入特定区域而设置的软硬件联合系统。
- 远程识别: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向其他方提供识别信息和位置信息的功能。
核心安全要求
电子围栏
- 无人机应具备电子围栏功能
- 当检测到接近或进入禁飞区时,应能自动阻止起飞或触发返航
- 电子围栏数据库应支持更新
远程识别
- 无人机应在飞行过程中广播以下信息:
- 无人机身份信息(实名登记号)
- 无人机位置和高度
- 无人机速度
- 操控者位置
- 广播距离应满足相应等级要求
飞行安全
- 具备飞行数据记录功能
- 具备低电量返航或降落功能
- 具备信号丢失保护功能
- 具备姿态控制和位置锁定能力
- 最大飞行高度和距离应有限制措施
结构强度
- 机体结构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中的载荷
- 螺旋桨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疲劳寿命
- 防护结构应能降低碰撞伤害
动力系统
- 电池应有防短路、防过充、防过放保护
- 电池应标明容量、电压、能量等参数
- 电机和电调应有过热保护
试验方法
标准规定了各项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:
- 电子围栏功能验证:在模拟禁飞区边界测试响应行为
- 远程识别测试:使用专用接收设备检测广播信息
- 飞行安全功能验证:模拟低电量、信号丢失等场景
- 结构强度测试:进行静力加载和疲劳测试
- 电池安全测试:进行短路、过充、挤压等测试
标志和使用说明
- 产品应有清晰的安全标志
- 应提供完整的中文使用说明书
- 应包含安全操作警示信息
- 应明示实名登记要求
晟安检测技术服务
晟安检测作为专业的无人机检测认证机构,具备GB 42590-2023标准全项测试能力,可为无人机企业提供:
- 电子围栏功能验证测试
- 远程识别符合性测试
- 飞行安全功能测试
- 结构强度与动力系统安全测试
- 产品安全合规性认证
晟安检测致力于帮助无人机企业确保产品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,为市场提供安全可靠的无人机产品,做客户最踏实的无人机检测认证专业技术机构。


